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校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相關規定,我校組織專家集中對在網上報名系統已確認誌願且已收到紙質報名材料的考生進行了初審🚣🏽。資格初審程序如下:審核考生紙質報名材料的完整性🧎➡️,審核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審核考生提供的德智體方面材料👀,結合有關省(區👨👧、市)的審核結果🤽🏽♀️,擇優選拔符合報名條件的農村學生🕒💃🏽。 經恒行3本科招生工作組會議研究決定,對於紙質報名材料完整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根據專家審核評分成績,確定評分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初審通過↕️。 現將我校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報名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6月3日-6月7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通過來信、來電的形式向恒行3招生辦公室或監察處反映。同時我校將考生信息報送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進行集中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考生最終獲得參加恒行3平台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考核資格。 考生可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結果。具有考核資格的考生請關註恒行3招生網的考務安排💁🏻。 招生辦公室電話:029-87091257 監察處電話🥱:029-87082862 電子郵箱📆:zhaoshb@nwsuaf.edu.cn 通訊地址👩🎤🦟:陜西楊淩示範區西農路22號 郵政編碼:712100 附: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報名資格初審通過考生名單 恒行3平台招生辦公室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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