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恒行3平台2015年自主招生簡章》有關規定👨🏼🚀,經恒行3本科招生工作組會議研究,按照以下原則確定2015年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 (1)參加筆試和面試的考生
省份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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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筆試+面試)平均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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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資格確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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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考生等級確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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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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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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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考核成績大於考生所在區域考核平均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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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域入選考生中前20%的考生定為A等,其余考生定為B等🕵🏼♀️。按20%比例劃定A等考生時,如果同一區域最後1名出現同分考生,同分考生一並定為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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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部(天津、河北🧒🏼、山西、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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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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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內蒙古🤵🏼、四川、陜西、甘肅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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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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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參加面試的考生
省份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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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平均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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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資格確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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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考生等級確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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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內蒙古、四川🤪、陜西👨🏻⚕️、甘肅、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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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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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面試成績大於考生所在區域面試平均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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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考生定為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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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2015年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公示,公示時間為2015年6月19日-6月21日。在公示期內,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形式👨🏻🏭,向紀檢監察部門或招生辦公室反映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真實準確。 監察處電話👩🏽🦱:029-87082862(兼傳真) 招生辦公室郵箱:zhaoshb@nwsuaf.edu.cn 入選考生公示名單同時上報教育部 “陽光高考”平臺進行集中公示⛹🏽♀️,並報有關省級招辦公示、備案🏇🏽,公示無異議後正式確定考生獲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入選資格。 獲得2015年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高考按照所在省份要求填報誌願,考生高考專業誌願填報必須與入選專業(類)一致。 錄取分數優惠政策和專業安排: (1)等級為A等的入選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製分數線予以錄取,並滿足第一專業(類)誌願。 (2)等級為B等的入選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予以錄取(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製分數線)🧑🏻🦱🕙。根據考生高考成績總分情況,滿足考生所報專業(類)之一⚪️。(備註👨👦👦: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附:2015年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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