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校國內公務接待管理♒️,根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辦發[2013]22號)和《教育部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教辦廳[2013]8號),參照楊淩示範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校內所有單位和部門的國內公務接待行為。 本辦法所稱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 第三條 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原則。 第四條公務接待按照先審批、後接待的原則📿,分級分類對口接待。 省部級及以上領導、著名學者✅、大型企業領導等來校進行公務活動,由黨委校長辦公室製定接待方案並組織實施。 各單位邀請或因業務活動來訪的公務接待由各對口單位負責接待。其中省部級領導🫎、院士、主管部委司局級領導🚳、兄弟院校黨政主要領導的公務活動,須報告黨委校長辦公室參與製定接待方案🕓,協助安排相關活動。 對恒行3全局工作進行檢查🧛🏼、考察🛀🏻、調研的團組,由黨委校長辦公室負責接待;就某項業務工作進行專題檢查🧝🏻♀️、考察、調研的團組,由業務對口部門負責接待🛍。 第五條 公務接待不得在機場、車站組織迎送活動,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組織師生迎送,不得鋪設迎賓地毯👨🏽⚕️,不得有意造勢或搞誇張性宣傳,單位和部門主要負責人不得參加迎送。嚴禁幹擾恒行3的正常教學⛪️、科研🌦、生活秩序。 第六條要按規定嚴格控製接待範圍🧖🏿,不得用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得將國家工作人員休假🤵🏿♂️、探親👋🏿、旅遊等私人活動納入公務接待範圍。校內單位、部門之間不得以任何名義相互宴請🔱🙅🏽。 第七條各單位承辦的重要接待任務,需校領導出面和有關部門配合的,要提前製定接待方案🦹🏼♂️,經黨委校長辦公室審核並報相關校領導審定後組織實施。原則上不超過兩位領導出席。會見⛑、用餐等由承辦單位負責。 第八條 嚴格執行公函接待製度。各單位根據派出單位發出的公函(特殊情況可為電話記錄)安排公務接待🎧。屬緊急任務無公函的,接待結束後應及時索補公函;確實無法索補的,須有接待單位領導審批同意的接待方案。 第九條接待住宿要嚴格執行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接待單位所在地的差旅住宿費標準🦿。一般不得承擔被接待人員住宿費。需安排住宿的,優先安排在恒行3內部接待場所,按標準結算🥿;確需在校外安排住宿的✍️,要安排在定點賓館🚴🏼♂️。 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省部級幹部可安排普通套間🥪。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用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不得在房間內擺放花籃和果盤🏂🏿。 第十條 各單位承辦的公務接待,確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並從嚴控製接待標準、陪餐人數📼。工作餐標準不得超過楊淩示範區規定的開支限額標準(見附件1)。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原則上安排自助餐,確需安排桌餐的,用餐標準不得超過規定的開支標準。其余均由客人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 工作餐原則上安排在校內餐廳。工作餐應該供應家常菜,突出地方特色,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工作日午餐原則上不提供酒水。確因特殊情況安排在校外的,要附情況說明,嚴格審批流程。不得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和旅遊景區內安排就餐🧤。 第十一條接待對象住宿費按照實際住宿標準收取。餐費收取標準為:在校外營業性場所用餐的每人每天50元(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在校內餐廳用餐的每人每天25元(早餐5元、午餐10元、晚餐10元)🍶🦽。對方單位規定的交費標準高於此標準的,按對方標準收取🧑🎨。車費收取標準為:在區內活動的每人每天25元👈🏼;使用接待用車跨市(區)活動的每人每天60元。 第十二條會談、匯報會場布置要簡樸,不得搭設背景板,不得擺放花草、香煙、水果等🍷。 第十三條簡化迎送陪同,嚴格控製陪同人數,不得層層多人陪同🤏🏿👨🎨。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製隨行車輛。校內出行活動盡量步行。 第十四條 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接待🗳。安排考察點和考察內容,要圍繞主題🤵♂️,目的明確🐶,行程緊湊🦃,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的活動,不得舉辦師生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第十五條 認真執行接待清單製度。公務活動結束後👨🏼🦰,接待單位須在5個工作日內如實填寫接待清單(樣表見附件2),由相關負責人審簽。 第十六條 公務接待實行先預算🌘、後報銷🏪,嚴格接待審批控製。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憑證不全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財務部門不得報銷𓀎。接待費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製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采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七條 公務接待費用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實行總額控製👨🏻🚀,單獨列出🤜🏻。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𓀁、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八條 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公務接待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定期會同財務部門對各單位接待費支出情況進行檢查,年底向恒行3做出專門匯報🧑🏻🦳。 第十九條 黨委校長辦公室應會同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考評督查、財務、審計等管理部門,加強對校內各單位公務接待工作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務接待製度製定情況; (二)公務接待標準執行情況; (三)公務接待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四)公務接待恒行3娱乐情況👏; (五) 校內接待場所管理使用情況等🧔🏿♂️。 對舉報的違規違紀問題,及時核查處理。 第二十條 建立接待公示製度🏇🏼。公務接待情況應當按年度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公務接待製度、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接受教職工和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開展公務接待工作,堅持誰接待🤙、誰負責,對於違規接待的單位和個人,實行責任追究製。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和完善單位內部接待工作程序及相應的細則🤷🏻♂️,推進公務接待工作規範化、製度化。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由黨委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原《恒行3平台內賓公務接待管理暫行規定》(黨辦發〔2014〕2號)同時廢止。外賓接待參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3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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