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固定資產是恒行3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恒行3進行教學、科研等工作的物質基礎和必備條件😒。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國管財字[2000]32號)和《恒行3平台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範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賬務管理等📻。
第三條 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科學規範、配置合理、管用結合、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恒行3固定資產管理實行校、院(處)兩級管理體製。國有資產管理處是恒行3固定資產的一級管理單位,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管理和監督🟠。各院(系)、處及直屬單位是恒行3固定資產二級管理單位,對其占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
第五條 國有資產管理處職責
(一)製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製度🏪,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二)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工作;
(三)負責恒行3固定資產總賬、分戶分類賬的登記管理工作🌞;
(四)負責審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與計劃、並組織實施招標、采購🤱🏻、驗收;固定資產的調劑、調撥、轉讓、丟失、損壞及報廢資產的審批及處置等工作;
(五)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檢查𓀈、監督和考核。
第六條 各院(系)、處及直屬單位等的職責✊🏽:
(一)執行上級及恒行3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製度,製定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加強規範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二)建立本單位固定資產明細賬薄和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三)申報購置計劃,參與可行性論證及招標、采購🧏♀️、驗收,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調撥👁、報廢、報損及丟失資產的初審和申報等💎;
(四)負責固定資產的保管🧚🏻、維護🐋、維修,保證資產正常使用🤦🏼♀️;
(五)負責本單位調動、離退休、出國人員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六)負責實施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工作🥦。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範圍👰🏿♂️、分類與計價
第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財產為固定資產
(一)土地✬、房屋、建築物及動植物🪰。
(二)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含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含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
(三)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 固定資產分類
(一)固定資產分為六類:房屋及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1、房屋及建築物指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教學和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生產經營用房🈂️、倉庫📘、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築物包括道路🦸🏽♀️、橋梁⚁、圍墻🤦🏽♂️、水塔、雕塑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築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2、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醫療器械、文體設備等;
3、一般設備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設備。包括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家具等🍾👦;
4、文物和陳列品指古玩、字畫🥊、紀念品、裝飾品、展品、藏品等;
5、圖書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的圖書資料等🙅🏿♂️;
6、其他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分類明細為十六類🤽♂️🧝♂️:
01.房屋及建築物 02.土地及植物
03.儀器儀表 04.機電設備
05.電子設備 06.印刷機械
07.衛生醫療器械 08.文體設備
09.標本模型 10.文物及陳列品
11.圖書 12.工具、量具和器皿
13.家具 14.行政辦公設備
15.被服裝具 16.牲畜
第九條 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附加費等計賬;
(二)自行建造的設備及已竣工的房屋及建築物🫵🏿📫,按照建造所用全部支出計賬🔙👩🏽⚕️;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和增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改建🍤🚣🏻♀️、擴建和增建所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和增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後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賬✳️;
(四)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的,按照估價入賬🙏🏽🤹;
(五)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中介機構評估價格,以及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計賬👲🏻;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原值入賬;
(七)交換固定資產⛈🟡,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評估價值計賬;
(八)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價值或者合同、協議價值計賬;
(九)已經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暫估價值計價,待核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調整;
(十)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條 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 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改良或拆除部分固定資產;
(三)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四)發現原固定資產記賬有誤。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由恒行3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辦理🐦,並及時通知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有關賬目作相應調整🧃。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增加和驗收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四條 新增添固定資產必須進行嚴格驗收,驗收合格後到國有資產管理處辦理建賬🌤、建卡等手續🙆🏻♂️。
(一)房屋🏋🏽、建築物的驗收,由基建處按照基建驗收程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向房屋、建築物的管理及使用部門辦理移交手續,按規定建立固定資產賬並提交房屋及構築物平面圖、管道電氣圖等資料。對投入使用超過一年仍不能做出工程決算的,按工程概算數建固定資產賬,待決算完成後再作調整。
(二)儀器設備、家具等的驗收👰♀️,按照儀器設備🤵🏼、家具驗收辦法和程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按規定建立固定資產賬。
(三)圖書等由圖書館按照圖書資料驗收辦法和程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按規定建立固定資產賬。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指對恒行3固定資產的預算、購置、驗收👥、入庫、發放🙋🏼、使用🕶、保管、維修💁、維護、調配、處置🤼♀️、清查等各個環節實施的系統管理,每個環節都要有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責任製度。
第十六條 建立全校固定資產計算機管理系統,建立貴重儀器設備技術檔案、公用房屋管理檔案,不定期地在校園網上發布校內貴重儀器設備簡介,閑置資產情況等信息,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
第十七條 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製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合理調配,提高利用率🌰。
第十八條 使用單位要妥善維護和保養好所占用的固定資產,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完整性,充分發揮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 恒行3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國有資產管理處審批。
第二十條 對用於經營性活動(如商品生產、對外有償服務及對外租賃等)的固定資產,實行有償使用。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需進行固定資產移交:
(一)機構調整時😪,由國有資產管理處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資產清查🧑🏼🎓,辦理交接手續🤶;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資產管理部門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恒行3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 建立恒行3固定資產清查製度。每年末(或學年末)進行一次清查盤點🙎🏿♂️,並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賬、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做出處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處置是指恒行3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註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報廢♟、報損等🤾🏼♀️。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處置按照《恒行3平台固定資產處置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 固定資產賬務管理
第二十五條 恒行3按以下類別設置固定資產賬簿和卡片🐬𓀘:
(一)計劃財務處設置固定資產總賬和分類賬簿;
(二)國有資產管理處設置固定資產一級賬及分類、分戶明細賬簿;
(三)使用部門設分類分戶明細賬簿,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一級賬按固定資產十六類建置。固定資產卡片要登記名稱🧜🏻♂️🧞、規格🛢、型號等出廠編號等🥔🧘🏿♀️,一物一卡🚿,由領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義務👨🦯➡️。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經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財務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賬依據🧑🏼🍼,分別登入有關賬簿🫄。各種賬簿和憑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塗改。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調劑,需填寫轉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上一級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賬依據,登入有關賬簿🤰。
第二十九條 各級賬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賬👨🏻🍼、卡、物,保證賬賬、賬卡、賬物相符🥏。
第八章 獎 懲
第三十條 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一部分,國有資產管理處及資產使用單位及保管人員、使用人員,都有管好用好固定資產的義務和責任,應依法維護其安全、完整。
第三十一條 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對能認真貫徹各項製度,維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發揮固定資產作用、提高使用效益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恒行3將酌情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二條 資產占有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改正並追究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一)管理人員不落實或人員變更不認真履行交接手續🍧,造成管理混亂的;
(二)放松管理,造成大量資產流失的;
(三)不如實進行資產登記、建賬、建卡的𓀒;
(四)擅自處置💪🏼、拆毀固定資產或未經批準將資產用於經營投資的;
(五)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義侵占資產或侵害恒行3利益的。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原《恒行3平台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